泰安社会保险费缴纳规定 需要哪些材料?(2)

2021-04-2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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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泰安市社会保险费缴纳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是非常好参加的,只要不是新设立的企业,那么每一个企业都是在社会局的系统里面有企业账号的,输入新参保人的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就可以缴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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