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属于劳动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将面临被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媒体爆光等的行政处罚法律风险
企业应当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第八十六条。
2、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将面临的劳动用工风险
(1)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员工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如企业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员工有权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企业还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