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

2021-05-27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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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0年9月1日起,非佛山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条件放宽。

 

  一、本省外市户籍人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保:

 

  情形一

 

  年龄限制:

 

  男:未满60周岁。

 

  女:有在用人单位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未满50周岁;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未满55周岁。

 

  参保条件:

 

  在佛山累计参保满5年,最后参保地为佛山,且未领取退休金。

 

  情形二

 

  年龄限制:

 

  男:未满60周岁。

 

  女:有在用人单位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未满50周岁;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未满55周岁。

 

  参保条件:

 

  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和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

 

  注:该政策有效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可参险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外省户籍人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保:

 

  情形一

 

  年龄限制:

 

  男: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

 

  女:年满45周岁,有在用人单位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未满50周岁;年满45周岁,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未满55周岁。

 

  参保条件:

 

  在广东省累计参保满10年,其中在佛山累计参保满5年,最后参保地为佛山,且未领取退休金。

 

  情形二

 

  年龄限制:

 

  男:未满60周岁。

 

  女:有在用人单位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未满50周岁;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未满55周岁。

 

  参保条件:

 

  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和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

 

  注:该政策有效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可参险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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