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2021-07-2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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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表(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1、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未依法缴纳社保包括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单位有这种违法行为的,不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例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得缴纳医疗保险,劳动者患病时应当由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失业保险损失、甚至有地方法院判决可以支持养老保险的损失等都能得到支持。

  3、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补缴后拖欠的社保款项进入劳动者的社保账户,最终劳动者受益,但是实务中很多劳动者不重视这项权益。

  缴纳社会保险的各项费用,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义务。对于缴纳的社保费用,其中大部分是由用人单位承担,格外的还是需要劳动者自己承担。实践中,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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