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院费用医保怎么报销?

2021-09-06 15:20
举报

  厦门住院费用报销指南

 

  一、申请条件

 

  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参保人员提交的非即时结算的医疗费用。

 

  二、申报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

 

  说明:

 

  ①医疗费发生当月的保险费正常缴费到账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②还需提供与医疗票据姓名一致的社保卡或市民卡信息;若为新生儿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票据姓名为父亲或母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③医院收费票据需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

 

   ④因涉及待遇发放,窗口受理时,请提供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网上申报的,请提供上传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有银联标志的厦门本地储蓄卡信息。 尽量避免使用规模相对较小的银行所发的银联卡,已经确认无法使用的有中信、民生、浦发、汇丰、渣打、华夏、平安等银行。另因银行二类卡转账金额限制为1万元,请尽量使用一类卡。 

 

  ⑤若医疗机构非全国联网或全省联网医院(可在“厦门医疗保障”公众号中查询),另需提供医院医保定点证明;

 

   ⑥商保等保险已赔付者,需提供加盖理赔业务专用章的发票原件及理赔决定书,商保等保险已赔付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重复报销; 

 

  ⑦报销新生儿医疗费用时,发票姓名有误或不规范(既不是参保新生儿姓名,也不是父母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须到医疗机构更改,并在修改处加盖医院公章,对应收费清单、出院记录须同时更改;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