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待遇标准: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伤残待遇标准:
一级: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用人单位倒闭、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有关工伤保险费用及工伤待遇支付按照以下方法处理:一级工伤职工至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划拨给经办机构,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二级: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用人单位倒闭、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有关工伤保险费用及工伤待遇支付按照以下方法处理:二级工伤职工至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划拨给经办机构,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三级: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用人单位倒闭、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有关工伤保险费用及工伤待遇支付按照以下方法处理:三级工伤职工至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划拨给经办机构,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四级: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用人单位倒闭、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有关工伤保险费用及工伤待遇支付按照以下方法处理:四级工伤职工至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划拨给经办机构,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待遇标准
死亡赔偿
津贴标准
计划生育
共保内容
补办指南
办理指南
离婚预约
社保合并
社保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