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可以同时申请吗?

2022-11-21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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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可以同时申请吗?

  在2022年度内,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且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对前期享受过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重新就业参保并再次失业的人员,按重新参保后的实际缴费月数计算待遇。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应在末次参保地申领。跨统筹地区转迁人员,在转入地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由转入地经办机构按相关法规予以审核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异地转迁申领。

  对于申领时已经重新就业或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不予补发。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停发条件,按我国和我省《失业保险》及相关法规执行。

  >>>拓展:2023年度新安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

  2022年9月26日-2022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350元/人/年。

  资助标准:

  1、全额资助350元:特困人员(五保人员)、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一、二级)人员、在我国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和农业户口的内双女户(父或母一人)。

  2、定额资助320元:低保对象(低保人员),个人缴费30元。

  3、定额资助80元:“三类户”人员(三类户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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