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互联网复诊费用纳入医保(附原文)(2)

2020-10-3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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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据了解,天津、浙江、北京、江苏、四川、上海、武汉等地已经相继出台互联网诊疗医保支付相关政策,常见病和慢性病的在线复诊以及在线购药等,都在报销范围之内。

  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探索多点执业、鼓励在线购药等多方面内容,其中尤其提及,规范推广慢性病互联网复诊、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模式。

  10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十三五”卫生健康改革发展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据了解,目前全国已经有900家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所有的地级市2.4万余家医疗机构,5500多家二级以上医院可以提供线上服务。此次印发的方案,将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保支付政策的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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