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二三四类低保金标准是多少?低保户取消是由谁决定?(2)

2021-03-0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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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21年武汉市一二三四类低保金标准是多少?

  2021年武汉市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一至四级)和三、四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五至十级)的,每人每月分别发放130元和90元;农村户籍,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一至四级)和三、四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五至十级)的,每人每月分别发放110元和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市城乡户籍统一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二、低保户取消是由谁决定?

  低保户取消一般是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最终审批决定的。一般取消流程如下:

  1.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应当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及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将变化信息录入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统,为其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低保审核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3.区民政局负责低保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出低保变更决定后,由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完成网上审批工作。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应与原始档案一同存档。

  5.对于不符合条件而被终止低保的家庭,区民政局应当通过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送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决定书》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决定书》,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同时收回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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