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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5大类别的补贴可“零申报”获取(2)

2020/8/21 17:48:44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13项就业创业有关政策经办要求

  1、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享受对象为在我市初次登记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3年内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

  享受条件:正常经营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申报期月均实缴纳税额500元(含)以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不受本款限制)。

  补贴标准和期限:享受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享受对象为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民办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单位(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

  享受条件:招用本市户籍劳动者、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补贴标准和期限:每带动1人就业满1年给予2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被带动就业人员连续享受期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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