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5大类别的补贴可“零申报”获取(4)
7、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补贴
享受对象为新招用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专职从事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维权调解、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帮扶、慈善救助等基层公共服务的街道(乡镇)。
享受条件:街道(乡镇)应以本机构或下属单位为用工主体,为街道(乡镇)本级和所辖社区(行政村)从事基层公共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补贴标准和期限: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00%(奉化区及各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执行)。补贴期限至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试点政策实施期限。
需要指出的是,这个补贴还有名额限定。街道(乡镇)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根据最新人口普查统计口径)确定:常住人口在9万人及以上的,不超过6人;常住人口在5至9万人的,不超过5人;常住人口在5万人及以下的,不超过4人。社区(行政村)每个平台不超过1人。新招用人员补贴名额与已按甬劳社就〔2010〕64号文件招用的补贴名额合并计算。
13、中小微企业“稳就业白名单”信贷支持
中小微企业“稳就业白名单”按照裁员率不高于上一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确定。裁员率=(上上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上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上上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 100%。
“稳就业白名单”由市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失业保险参保数据计算获取,每年第一季度产生。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通过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稳就业白名单”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各金融机构根据名单内企业实际情况和融资需求,制定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提供一揽子金融支持。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备足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微担通”加大对“稳就业白名单”企业信贷支持的,符合再贷款要求的部分予以全额报销。对融资满足度高、对接成效好的金融机构,再贴现额度予以重点倾斜。
金融机构通过“微担通”渠道与市级担保公司合作为“稳就业白名单”企业发放贷款,利率不高于近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上浮50个基点的,所发生的坏账损失,在既有的三方分担基础上,金融机构承担部分的50%由市财政进行补贴。贷款额度单笔不超过500万元,单户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不良发生且银担机制分担后,金融机构可持市级担保公司出具的已分担不良部分的相关凭证,向金融机构营业地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市人力社保部门做好审核及资金发放工作。
“稳就业白名单”制度与“微担通”政策同步实施。
温馨提示:银保监会财险部拟修订财险公司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8、就业见习补贴
享受对象为接收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甬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含技师学院毕业学年学生)、甬籍16至24岁未就业且登记失业青年见习的我市就业实践基地。
享受条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补助且额度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综合商业保险。
补贴标准和期限:每接收1名见习人员,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由属地财政给予补贴。为见习人员缴纳综合商业保险的,按每人50元标准享受补贴。
实践基地招用见习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未就业青年,可补缴见习期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按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部分最低缴费标准给予补贴。
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他人员见习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见习期未满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一并给予。对因疫情影响暂时中断见习的,相应顺延见习期限。
9、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享受对象为到我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被中小微企业招用,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就业登记,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补贴标准和期限: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2000元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