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版促进就业九条正式施行 具体措施进行解读(4)
鼓励创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不再限定地方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刘越峰在吹风会上表示,2.0版“促进就业九条”涉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共12个,包括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贷款贴息、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孵化服务补贴等,如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已经提高到30万元,财政全额贴息。
2.0版“促进就业九条”的内容显示,东莞市进一步放宽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的条件。其中,创业场地租金补贴不再限定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内,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再设招用员工的户籍限制。比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此外,创业培训的补贴标准也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的补贴标准从5000元提高到1万元;建设村(居)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条件的,按每个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优化服务:设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服务专员
稳定和促进就业离不开就业用工的服务工作。根据2.0版“促进就业九条”,东莞市人社部门将继续做好重点企业的用工服务,落实就业服务专员,动态掌握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设立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进校园、重点用工企业专场招聘等系列活动。推广优化线上求职招聘服务,广泛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以及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岗位信息,及时在东莞市人社局官网和“东莞就业创业服务”公众号上发布,并实现与省级、国家级官网对接。
东莞市人社部门还将开展“线上+线下”校企对接,组织重点企业前往劳务对接地高校、职业学校举办“名企名校行”等活动,满足企业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举办校企合作洽谈会,引导各类院校和企业开展线上洽谈,有组织输入新成长劳动力。继续实施校企合作补贴。
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东莞市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通过推广互助调剂用工(共享员工)等灵活用工模式,支持企业之间进行用工余缺调剂,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组织有用工需求的重点企业赴对口帮扶地区和劳务输出大省开展招聘和劳务协作。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就业创业补贴等业务的扶持对象,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