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转公2024最新新规 公积金商转公怎么办理?
厦门公积金新规2024,阶段性启动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新规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在这调整前,当前无法申请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
借款人向受托银行或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同的担保机构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厦门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 材料:
1.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购房合同复印件;
2.经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
3.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同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或受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
4.厦门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出具的《厦门市商业性房地产信贷家庭住宅总面积查询表》(有效期三个月);
5.要求提供的其他贷款材料。
(二)银行初审。
1.向受托银行申请的,受托银行受理并对贷款材料初审后,提交管理中心。
2.向担保机构申请的,担保机构受理并出具《担保意向函》后,由受托银行对贷款材料进行初审,并提交管理中心。
厦门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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