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商转公”如何办理?厦门房贷商转公的办理条件什么?赶快收藏好!

2024-06-13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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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贷款“商转公”如何办理?厦门房贷商转公的办理条件什么?办理后公积金利率是多少?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前几天,我市优化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新规公布,阶段性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这一新规变化,收获众多关注。

  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在我市已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申请将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及房屋抵押贷款)尚未结清,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法规法定的职工,都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行法定,申请“商转公”贷款需要满足七个条件——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所购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职工申请异地贷的,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符合国、省和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法规其他法定。

  其中,如有下列情形的,视同已连续按月足额缴存:因单位缴存或银行入账原因造成贷前6个月出现单位整体性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足的;因工作调动原因造成贷前6个月出现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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