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文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已婚为夫妻双方提供)和婚姻状况证明文书;
2.购房首期款支付凭证;
3.家庭成员名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4.购房合同;
5.个人信用报告(已婚为夫妻双方提供);
6.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和贷款还款账户资料;
7.二手房贷款须另外提供卖方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书和卖方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卖方已婚或二手房存在共有权人的,须签署《同意出售共有财产声明书》);
8.外地缴存职工须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属首套房的,需提供至少最近5年的缴存明细记录,缴存时间不足5年的提供全部明细记录)。
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
第一步: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个人服务】栏中的【业务办理】;
第二步:在【贷款业务】中点击【贷款受理】,进入具体填写页面;
第三步:填写借款人、配偶、购房、申贷、收款、还款账户等信息,最后点击提交即可。
温馨提示:在成功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若您想了解贷款的进程,可登录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在贷款业务办理栏中找到【贷款进度查询】,点击即可查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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