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商转公贷款怎么办理的?办理的条件、额度是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长春公积金小知识: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应满足哪些条件?申请商转公贷款时,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如何法定?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第1: 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应满足哪些条件?

借款人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
2.借款人自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符合借款人提出申请时的公积金存量房贷款法规法定;
3.原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且近12个月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信用状况符合相关审看查询要求;
4.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5.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权属明晰,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存在除原商业贷款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
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作顺位抵押转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其原商业贷款银行需同意与中心合作,并签订《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借款人同意将原商业贷款本钱余额及应还利息超出转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足额存入受托银行指定账户。
中心审核确定商转公贷款额度和期限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用于商转公贷款冲还,不得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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