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公积金贷款利率及额度2024 现在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首套房如何认定的?(2)

2024-06-15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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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造、翻建住房的,不超过建造、翻建住房工程总造价的50%;大修住房的,不超过大修住房费用的50%。

  3、组合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实际支付房款总价的70%。

  4、2023年6月30(含)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自住住房,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总价的70%,2023年6月30日前购买自住住房,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总价的60%或40%。

  (三)不超过按贷款职工的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1、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缴存年限未满一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8倍。

  2、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一年(含)不足两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10倍。

  3、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两年(含)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12倍。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通过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及非正常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形式提高贷款限额。

  (四)不超过公布的贷款最高额度。

  1、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职工个人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职工家庭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2、符合我市人才法规的职工,最大可贷额度为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5倍。

  3、2023年6月30日(含)后符合国生育法规生育二孩以上(含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二孩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10万,三个孩及以上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20万。

  镇江首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近日,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告,推动落地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法规方法。

  确定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法规。此项新规作为法规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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