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是怎么办理的?组合贷款贷款利率多少?如何办理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为有效地满足购房者更高的贷款额度需求,减少购房职工贷款利息支出,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法规。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及合作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2.所购住房为赤峰市辖区内商品住宅,具有符合的法律法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其中申请贷款的楼盘项目为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共同准入项目。

(二)申请“组合贷款”业务的住房是否有限制?
购买我市期房及现房可以申请办理“组合贷款”业务,暂不办理二手房“组合贷款”业务。
(三)办理“组合贷款”业务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1.公积金贷款部分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兵官证)、户口本、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借款人夫妻双方一寸照片;
(2)借款人及配偶的《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3)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通过“亮码可办”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借款人配偶未缴交住房公积金但有工资收入的,提供近3个月工资卡的银行流水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查询其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保险工资基数(工资超过个税起征点的,需提供个人所得税3个月的税票明细);
(4)办理异地组合贷款,借款申请人通过“亮码可办”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5)夫妻双方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购房所在地及公积金缴存地双方的房源证明(先购房后转移户籍的,需提供原户籍房源证明、借款人任意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双方都要提供缴存地房源证明),房源证明以开具日期为准,一个月内有效;
(6)提供主借人名下中、农、工、建、交五行Ι类银行卡一张,借款人工资卡所在的银行可优先选择;
(7)期房、现房还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1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首套房提供20%及以上首付款发票、二套房提供30%及以上首付款发票,全款购房的需提供全款发票及开发商出具的全款证明。
2.商业贷款部分按合作商业银行要求提供相应要件。
商转公
基数调整
成都缴存基数
缴存上限
基数标准
缴存比例
基数比例
缴存比例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