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个人公积金的新变化一览 缴存年龄及金额如何降低?

2024-07-1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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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成都个人公积金的新变化一览 缴存年龄及金额如何降低?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关于发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试点管理法规的通告,主要变化如下:

  01降低缴存对象年龄上限

  将缴存对象年龄上限由“不满65周岁”调整为“不满60周岁”。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试点的年龄范围为16周岁-60周岁。

  02设置最低缴存金额

  新增“最低缴存金额不低于成都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的法定。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最低金额不低于成都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乘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

  例2024年3月1日,小金在“成都住房公积金”APP上,成功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按照成都市有关部门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定,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为197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因此,小金的最低缴存金额为99元(即1970元×5%,见角进元后为99元)。

  03缩短提取资金存储时间

  将申请提取的缴存资金存储时间由“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调整后,灵活缴存资金存储满6个月便可申请购房、还贷、租房等提取。

  04新增互认互贷

  确定“符合的法定条件的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成都市区域内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后,在异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公积金并来成都购房的,满足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条件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例:小张是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1月在重庆公积金中心参加试点并完成缴款,2024年1月到成都购房,按照成都试点贷款管理法定,小张缴存的第一笔灵活缴存资金存储已满1年,在同时满足按法定比例支付首付款、无公积金贷款余额、个人征信良好等条件下,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05优化异地转移接续

  将异地转入的灵活缴存资金“存储时间从转入时开始计算”调整为“申请提取、贷款时的资金存储时间由原缴存地时间和转入地时间合并计算,享受补贴的资金存储时间从转入时开始计算”。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并转入到成都公积金中心的,其提取、贷款权益可合并计算;转入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存储时间满一年的资金,可按法定获得缴存补贴。

  例1

  小王2023年8月在重庆公积金中心参加试点并完成缴款,2023年10月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开通灵活缴存账户,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灵活缴存账户余额转移到成都公积金中心,2024年2月,小王可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2023年8月缴存的公积金用于购房、还贷、租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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