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
即在每年6月底7月初各地公布当年公积金基数调整相关法规通告后,用人单位根据当地本年公积金缴纳基数上下限等最新法定,重新对职工个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通常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调整执行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经营困难单位如何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调整期限多久?
根据缴存相关法规法定,连续亏损两年导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工会、职工代会或职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可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审批上述事项的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期限届满后未能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在到期前30日内重新申请。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期限届满后,单位未在到期前30日内重新申请的,市公积金中心可将缴存比例恢复至5%。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怎么确定?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