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如何申请提前结束阶段性缓缴公积金?】
佛山申请提前结束阶段性缓缴公积金。
申请条件:缓缴到期后,企业须在3个月内(即2023年3月31日前)按照应缴月份先后次序完成补缴。
申请流程:
1、进入“阶段性缓缴”页面。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点击“我要办理”、“阶段性缓缴”,进入“阶段性缓缴”页面。
2、申请提前结束阶段性缓缴。点击“申请提前结束阶段性缓缴”按键,阅读提示信息后,点击勾选框并确认。
3、完成申请,即办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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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阶段性缓缴公积金如何补缴?
1、自主汇缴。在缓缴期间,缴存职工和缴存金额均无变化的,可一次性或分多次以自主汇缴方式进行补缴;缴存职工或缴存金额有变化的,须在办理变更业务前先完成之前月份的补缴,然后在办理变更业务后继续办理变更当月及之后月份的补缴。
2、委托扣缴。在缓缴期间,缴存职工和缴存金额均无变化的,自缓缴到期后的下一个委托扣缴日(即2023年1月25日)开始恢复委托扣缴,扣缴金额为所有补缴月份的应缴金额和扣缴当月的应缴金额之和。扣缴成功的补缴完成,恢复常态化汇缴;扣缴不成功的,管理中心于每月5、15、25日发起补扣缴,3月31日前补扣缴成功,均视为补缴完成,补扣缴仍不成功的,视为企业欠缴住房公积金。
企业还款计划与上述委托扣缴规则不一致,或缓缴期间企业缴存职工、缴存金额有变化的,须在委托扣缴日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申请暂停委托扣缴,以自主汇缴方式进行补缴,补缴完成后再恢复委托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