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
5.申请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且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四、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1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 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 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4 申请组合贷款(即借款人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应同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的要求。
五、贷款期限
1.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同时,贷款期限还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夫妻共同申请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2.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应一致。
六、贷款利率
1.公积金贷款按照央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2.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七、贷款流程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有关材料;
2.受委托银行进行贷前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予以受理,向借款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并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贷款信息系统上报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
3.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对贷款进行审核,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4.准予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告知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担保手续;
5.贷款担保后,受委托银行应在贷款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