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条件及要求如下: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①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②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且无间断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账后,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3、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未超过相关要求的法定退休年龄。
5、首付款不低于要求的相应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