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积金贷款的执行利率及首付标准
济南个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央行法定执行,并随央行利率调整而调整。目前现行利率按建金[2015]126号文(2015年8月27日)执行,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3.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2.75%。
首付款比例按照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市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告知》的实施细则(2017年4月20日)及《关于进一步确切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的告知》(2022年5月24日)法定,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家庭本市无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视为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
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申请住房贷款视为第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60%,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八、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扣款法定
公积金贷款的扣款方式:
1.依据《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最迟应在每期约定还款日前一日,将当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即还款卡)内。还款日当天中心向委托扣款方(即银行)发送扣款指令,由银行扣除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当月应还款项,并反馈扣款结果。
2.若借款人未及时还款(还款日当天扣款不足),应在还款日当天及时将剩余应还款项存入还款卡,系统会在下一个工作日按上述扣款方式进行扣款,此情况不会形成逾期。
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扣款(若还款日遇到节假日,会自动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扣款,不会产生逾期)。因公积金贷款的扣款方式为委托第三方扣款,对借款人的还款卡状态要求比较严格,如出现还款卡内资金充足,但未成功扣款的情况,借款人可至贷款银行核实并修复还款卡状态或在银行办理逾期柜面还款。请借款人保持还款卡卡面状态正常、卡内资金充足,避免发生逾期还款。
还款日的确定:
依据《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可选择下列三种方式的任意一种确定每月还款日。
1、借款人可任选一个日期作为每月的固定的还款日。如借款人不选约定还款日,应自动视为每月的20日为固定还款日。
2、约定还款日为借款起始日在全部借款期限内的每月对应日,如当月没有借款起始日对应日,则当月最后一日为约定还款日。
3、一年内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的,约定还款日为本合同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