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需注意哪些事项?
(1)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到借款银行领取《借款合同》、还款计划表等资料。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重要了解每月还款日、最低还款额等情况。
(2)按合同约定在每月19日前,将应还款项足额存入还款账户。为避免由于银行卡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费用扣除,造成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产生贷款逾期,应适当比还款计划数多存一些。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还款卡(折)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
(4)如遇我国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后到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打印新的还款计划表。
>>>拓展:烟台简化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材料通告
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流水材料。
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借款申请人的缴存信息,信息不全面的由借款申请人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 小程序提供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