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式
借款人夫妻双方携带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共同到公积金管理部贷款受理窗口递交贷款申请材料。
备注:身份证可只提供原件。
特别提示:
一、借款人的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只能转入售房人账户。
三、交易过户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年内办理个贷申请。
四、提取公积金余额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享受贷款额度保底法规。
贷款额度:
一、单方缴存职工不超过5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不超过70万元;对符合国生育法规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缴存职工家庭不超过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不超过80万元,符合国生育法规生育三个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缴存职工家庭不超过7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不超过90万元。
二、不超过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倍。(缴存职工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有足够的偿还能力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35万元的,按35万元计算可贷额度;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50万元的,按50万元计算可贷额度。)
三、不超过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双方公积金月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0.6×12个月×可贷年限。
四、不超过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双方月可支配收入可用于还贷的金额。
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法定比例(认定为首套房的,可贷比例为80%,认定为二套房的,可贷比例为70%)。
六、不超过抵押房屋价值的抵押比例,认定方式如下:
(一)城区(含县城)
1.10年以内住房抵押值不超过80%。
2.10年至20年(含20年)每增加一年,住房抵押值在80%的基础上逐年递减1%。
3.20年以上住房抵押值不超过50%。
按揭住房贷款
贷款条件
转为公积金贷
商业贷款
转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购房
贷款额度
住房商转公贷
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