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知晓函
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件
授权书
常住人口登记卡
评估报告
单身声明书13公证书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个人活期储蓄账户
除结婚证外婚姻证明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特色人才证明
工程造价预算书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服务网。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
3.审看查询: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看查询,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看查询确定。
4.确定:符合的法规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符合的法规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确定。经审看查询,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的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的法定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的法定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看查询:受理后,审看查询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看查询,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看查询确定。
4.确定:符合的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的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并在系统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