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调整前的贷款额度:
①最高限额
首套房,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最高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二孩缴存职工家庭最高90万元、三个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最高100万元)。
二套房,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平阴、商河为25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平阴、商河为50万元)。
②可贷额度
公式一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公式二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共同借款人可贷额度
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正常缴存平均数)×12个月×贷款年限×60%×本人连续缴存时间系数
半年≤连续足额缴存时间≤1年,缴存时间系数为0.3;1年<连续足额缴存时间≤3年,缴存时间系数为0.4;3年<连续足额缴存时间≤5年,缴存时间系数为0.6;5年<连续足额缴存时间≤7年,缴存时间系数为0.8;连续足额缴存时间>7年,缴存时间系数为1。
主借款人单身或配偶不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时间不足6个月)的,只能增加一名共同借款人合并计算可贷款额度。合并计算可贷款额度的共同借款人应有济南户籍(购房产权人除外,但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并符合在济南连续缴存6个月的公积金贷款条件,并执行与主借款人相同的贷款法规。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按上面两种公式分别试算,按最高额确定可贷款额度。每一笔贷款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只能选择同一种计算公式。
借款人家庭按以上两种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款额度不足10万元的,可贷款额度按10万元确定。
济南公积金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最长不超过按主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计算。如果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超过法定年限不足12个月的按整年计算。再交易自住住房(存量房)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50年。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期限应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