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年限
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且不超过所购房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和30年的低者。
差别化信贷法规
住房套数认定执行“认房不认贷”法规。
1.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以该家庭在烟台市区域内实际持有房屋数量为标准认定。
2.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可申请两次公积金贷款,首次贷款没有结清,不得再次申请。
3.不得向已经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
(一)商业贷款尚未还清;
(二)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三)申请人为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或其配偶,且借款人或其配偶为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
(四)商转公贷款计划已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五)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六)商业贷款所购住房抵押权人仅为原商业贷款银行,且无其他抵押、已设立居住权、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七)产权共有人同意办理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商转公贷款的基本材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共有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三)转贷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银行签章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证明;
(五)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六)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扬州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贷款签约时提交);
(七)办理担保或抵押时,其他必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