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这些条件要收藏好了!

2024-07-13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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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这些条件要收藏好了!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我国法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时的贷款。

  一、申请人必须是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且缴存时间满足相关法规法定。申请人需要在长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正常的公积金缴存,并保持良好的缴存记录。

  二、申请人需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全国范围内不能有拖欠贷款本息的行为。

  三、申请人需购买自住住房,并且所购买的住房符合长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法定。申请人可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但不能购买商业用途的房产。

  四、申请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购房合同或者协议,并支付了一定的购房首付款。根据长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法定,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房价的20%。

  五、申请人需满足长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定的其他条件。这些条件可能随着法规的调整而变化,因此,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需要向长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最新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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