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混合贷吗?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方式?

2024-07-13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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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可以混合贷吗?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方式?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公积金可以混合贷

  公积金混合贷款,也称为组合型贷款,是指当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的首付之后的剩余房款时,不足部分通过商业贷款来获取。

  这种贷款模式允许借款人同时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以组合的方式满足购房资金的需求。在办理组合型贷款时,需要在《借款合同》的其他约定事项处注明,以区分公积金贷款部分和商业贷款部分的具体事宜。这种贷款模式适用于那些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但又希望通过公积金贷款享受较低利率的购房者。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包括:借款人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借款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以及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已有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及本市住房情况应符合特定要求。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法中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40万元,这一方法进一步提高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满足了更多购房者的需求。

  延伸知识: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我国法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时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种贷款总称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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