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流程有哪些?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关于成都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怎么样?
申请条件
01住房区域:
拟交易住房所在的区(市)县,应已由我市住建部门提供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目前包括成都市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后期覆盖区域以住建部门公布为准。
02贷款银行:
买卖双方涉及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商贷银行应已纳入我市住建部门“带押过户”和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名单,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具体以住建部门公布为准。
03交易合同:
买卖双方应达成一致,通过住建部门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系统进行住房交易,并签订对应版本的交易合同。
04其他条件:
卖方未结清贷款当前未逾期;
卖方贷款银行同意“带押过户”;
拟交易住房产权明晰、未被查封,除已为卖方贷款设立的抵押外未设立其他抵押;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流程
卖方在取得卖方银行“带押过户”同意后,买卖双方根据通过网上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经纪服务合同)向买方银行申请贷款,买卖双方到监管银行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选择还贷模式、办理自有资金监管,买方银行在交易双方完成存量房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后将贷款资金划转至相关部门在监管银行开设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门使用账户中,监管银行根据买卖双方选择的还贷模式对贷款资金和自有资金本息进行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