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办理步骤
第一步 核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申请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征信报告(单身只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征信报告),到市民之家公积金服务大 厅窗口,核算《组合贷款审批通告书》中公积金贷款的最 高可贷额度。
第二步 核算银行贷款额度
申请人到受托银行,核算《组合贷款审批通告书》中 银行贷款的可贷额度。
第三步 签订购房合同
申请人持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出具的《组合贷 款审批通告书》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四步 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
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民之家 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开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 款合同书》的面签手续。
第五步 签订银行贷款合同
申请人夫妻双方携带银行贷款相关材料到受托银行, 办理《商业银行贷款合同》的面签手续。
第六步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受托银行电话通告申请人,约定时间地点办理房屋抵 押登记手续。
第七步 发放贷款
公积金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送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后,将申请人的贷款资金划拨到《开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 委托贷款合同书》中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 。
第八步 按月偿还贷款
申请人每月按照《开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 同书》及《商业银行贷款合同书》中的约定,在还款储蓄 卡上存款,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按期分别扣收应还本息。
(五)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认贷不认房”的标 准。
如果申请人夫妻双方名下贷过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则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如果申请人夫 妻双方名下贷过两笔(含两笔)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 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六)贷款额度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 80 万元。
(七)贷款比例
1、公积金贷款加商业住房贷款合计金额不超过购房价 值的 80%。
2、申请人有过 1 笔商业住房贷款,尚未还清的,公积 金贷款加商业住房贷款合计金额不超过购房价值的 70%。
(八)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
1、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
以下两种核算方式取最低值
第一种 按偿还能力计算:
月还款额度=夫妻双方月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50%
第二种 按缴存余额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 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10 倍。(账户余额 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2、如有尚未结清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需核减在途负 债。
缴存时间与缴存时间系数对照如下:
6 个月<缴存时间≤12 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 0.7;
12 个月<缴存时间≤24 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 1.0;
24 个月<缴存时间≤36 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 1.1;
36 个月<缴存时间≤48 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 1.2;
48 个月<缴存时间≤60 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 1.5;
60 个月<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 2。
3、商业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
按照受托银行具体要求计算。
(九)贷款利率
首套住房:1-5 年,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 2.6%,6-30 年,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 3.1%。
第二套住房:1-5 年,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 3.025%; 6-30 年,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 3.575%。
如遇中国人行调整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利率执 行。
(十)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 30 年。组合贷款中,银行住 房贷款年限应和公积金住房贷款年限一致。
申请人的贷款年限可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即: 男职工可以贷到 65 周岁,女职工可以贷到 60 周岁(副县级 以上女职工可贷到 65 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