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商转公怎么办理?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是怎么样?(2)

2024-09-1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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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商转公贷款分为“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两种办理方式。“先还后贷”适合资金周转能力较强的职工,可自筹资金偿还商贷,不产生手续费。“以贷冲贷”则需要通过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下同)代办,并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标准收费目前最高不超过11000元)。

  1、“先还后贷”

  申请人可以在公积金中心各办事窗口现场申请,或通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的个人网厅自助申请。待公积金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办理提前还款,再到新贷款银行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等新的抵押手续办好,最终收到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资金。

  2、“以贷冲贷”

  申请人直接向担保公司申请,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待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再以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

  所需材料

  “先还后贷”方式

  说明:先还后贷方式。已办理商贷的缴存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90个自然日内申请人自筹资金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贷、注销原商贷抵押登记(偿还全部原商贷的)和在法定期限内前往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在办妥抵押登记后,受委托银行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所需材料

  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婚姻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贷信息互通的免提供);

  商贷本金余额的证明文书原件(原商贷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商贷信息互通的免提供);

  申请人活期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结清证明(商贷信息互通的免提供;偿还全部原商贷的且商贷信息非互通的,签订借款合同时提供给贷款银行);

  提前部分偿还原商贷凭证(商贷信息互通的免提供;偿还部分原商贷的且商贷信息非互通的,签订借款合同时提供给贷款银行);

  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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