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24年调整 新批量利率调整范围及方式什么?
自2024年5月18日起,拉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以下调整:
1.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将调整为1.36%,5年以上的利率将调整为1.68%。
2.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将不低于1.686%,5年以上的利率将不低于2.038%。
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法定,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将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注意:对于在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贷款,将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一、本次批量调整的贷款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一)贷款利率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为定价基准进行加点(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方式,且约定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贷款。
(二)贷款利率采用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且执行利率水平高于最近一个月公布的LPR-30BP的贷款,须于2024年10月23日(含)前,向我行申请转换为采用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以下简称“固转浮”)后,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以下贷款不纳入本次批量调整: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贷款;2024年10月24日(含)后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