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可调整有几种选择?怎么选更省钱?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调整?不同的重定价周期有什么区别?对贷款人而言,怎么选更合适?
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六大商业银行公布通告,从11月1日起,有序完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其中,最受人们关注的有两个方面:
一是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
二是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自行与银行协商下调利率。

房贷重定价周期多了3种选择
此前房贷利率重定价日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或者房贷发放之日。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就是说,由于LPR一年仅能调整一次,因此即便在1年时间内,5年期以上LPR多次下调,房贷借款人也要等到次年的重定价日,才可享受到LPR下调带来的好处。
此次多家银行的通告确定了重定价周期的时间,即存量房贷客户可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选择按3个月、6个月、12个月重定价。也就是说,最短可将重定价周期缩短至3个月。
具体而言,存量房贷调整重定价周期后,原贷款合同为每年1月1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确定的对应月份的1日为重定价日;以贷款发放日对月对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和贷款发放日期确定的对应日期为重定价日。
比如:一位粉丝来说,以前她的房贷重定价日为每年7月30日。2020年,她申请贷款时利率为LPR+60BP,当时5年期以上LPR为4.65%,因此她的房贷利率高达5.25%。此后,经过多次利率调整,尤其是今年7月22日、10月21日,5年期以上LPR又分别降了10BP和25BP,最新LPR报价为3.60%,再叠加北京出来的存量房贷调整新规,她的房贷利率降至3.30%。
按照原法规,这位粉丝的房贷利率要在2025年7月30日才能享受到最新3.30%的利率水平。但这次重定价周期调整后,她的下一个重定价日变为2025年1月30日。“能早半年享受到最新的房贷利率,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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