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办理程序
网厅办理
已在我中心办理过网厅授权委托事项的缴存单位,在2021年7月10日前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申报业务”中的“单位年度基数调整”模块进行基数调整,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具体操作指导可在操作页面中下载《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年度基数调整(操作说明)》。
未在我中心办理过网厅授权委托事项的缴存单位,应先到公积金缴存承办银行网点确认信息,办理委托事宜。
受托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
缴存单位填写《年度基数核定总表》(表格一式两份,受托银行、缴存单位各留存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年度基数调整系统批量导入模板》(模板提供电子表即可),在2021年7月10日前直接到公积金缴存受托银行专柜办理基数调整。
05 注意事项
※个别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在限定时间前及时完成本年度基数调整的,可在2021年8月31日前补调。7月至调整月份前的新旧缴存差额可以做一次性补缴。
※单位只可在网厅办理一次缴存基数核定。如因单位经办人员失误,导致职工工资基数出现错误或者顺序颠倒,需要个别重新调整的,需携带单位情况说明、正确的《单位年度基数调整系统批量导入模板》(电子表)到中心窗口重新申请基数核定。
商丘公积金缴
太原公积金缴
公积金调整基
公积金缴存基
西安公积金缴
陕西公积金
调整比例最低
公积金缴存
广州基数上限
广州公积金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