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单位职工首次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如何办理?
成都缴存基数调整
1.网上自助办理(已开通网上业务):单位经办人登录成都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缴存基数调整”事项办理。
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地址
2. 单位可通过四川相关服务网,切换区域为“成都市”,进入“直通部门-成都公积金中心”,选择办理对应业务事项。
四川相关服务网:点击进入
3.服务大厅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成都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更正)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延伸知识:
成都市2022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通告中公布的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调整为29353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法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21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197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相关法定,缴存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按要求及时进行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确保职工的符合的法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