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3年度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如下:
一、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符合的法规权益。
自2023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1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2年月平均工资。2023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3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6549元,最低不低于2590元。

二、缴存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单位和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符合的法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方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3号)等相关法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三、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月缴存额上下限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的,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16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的,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362元。
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缴存
月缴存额最高
缴存上限
福州公积金缴
缴存比例调整
公积金缴存
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