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1.在南通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业务栏下载《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或到承办银行网点拷贝调整相关数据信息。
2.按职工个人2022年度月平均收入(工资总额)调整每个职工的缴存基数,填录在《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并将调整情况告知每个职工。
3.将填录好的《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电子文档、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等材料报承办银行网点。承办银行网点核实后,将调整信息输(导)入住房公积金系统并导出调整清单经单位核对确认。
4.按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汇缴住房公积金。
(二)单位网厅办理
已签约“单位网厅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南通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业务大厅”,自行进行缴存基数调整和基础信息核对(可按照“网上业务指南”的“网上业务大厅操作手册”进行操作)。调整后,单位应将相关情况告知每个职工,并按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汇缴住房公积金。
(三)分支机构审核
需要分支机构审核的,各缴存单位可将相关调整材料送至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进行审核。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公积金中心及各分支机构联系,也可拨打或者登录南通住房公积金官网留言咨询。
2.单位办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应为所有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银行卡业务,并及时进行单位及职工个人缴存登记信息核对和变更登记工作。
3.本次调整通告中未涉及的内容,仍按原法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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