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怎么办理的? 一、单位缴存登记
申报材料:
1、《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加盖公章)
2、法定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5、《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授权书》(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此项业务在线下窗口办理或通过“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工作站提出申请。
2、申请办理委托代扣业务的,在中心窗口领取《住房公积金委托代扣缴款协议》(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办理。
3、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二、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
申报材料:
1、《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单位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和变更后的新证件
注意事项:
1、此项业务在线下窗口办理。
2、涉及单位网厅专管员的变更,提交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授权书》(加盖公章)。
3、法定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结。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结。
三、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申报材料:
1、《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申请表》(加盖公章)
2、单位撤销、解散或倒闭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法规性倒闭的资料,或人民法院裁定倒闭清除计算的材料,或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材料和注销工商登记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1、此项业务在线下窗口办理。
2、法定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结。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结。
四、个人账户设立
申报材料:
1、《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加盖单位印章)
2、职工工资表(加盖单位印章)
3、职工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业务办理流程:
登录单位网厅--个人账户管理--个人开户--输入信息(可点击“添加更多信息”添加更多个人信息)--添加(若发生录入错误可在“待开户清册”中修改相关信息)--全部提交--根据页面提示上传影像--提交
审核通过可在开户查询中查询开户信息。
注意事项:
1、单位当月发生人员增减变化的,要先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再办理汇缴核定,注意可登录单位网厅确认应办理的业务月度。
2、单位网厅录入的职工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缴存基数、手机号码等要真实完整,要与《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职工工资表一致。
3、正确填写《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涉及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填报日期等信息要真实完整。
4、职工工资表要求真实有效,金额要与单位网厅、《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的基数等一致。
5、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均需上传影像。
6、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结。
五、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申报材料:
1、《开封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部门出具的材料(职工在有关部门变更了身份信息时提供)
4、集中封存职工(托管)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时,提供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和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1、普通信息修改(如:户籍、住址、手机号码等)由职工个人办理。流程:关注开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信息修改。
2、涉及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的,单位应协助市公积金中心做好核查,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符合的法规性负责。
3、职工有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涉及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的,须经核实后办理。
4、由所在单位代办的,须同时提交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职工在有关部门变更身份信息,且能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材料的,可由职工本人持《开封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等资料到场办理。
6、集中封存职工(托管)和灵活就业人员应由本人直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
7、法定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结。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结。
六、个人账户同城转移
申报材料: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告书》(加盖单位印章)
办理流程:
登录单位网厅--变更业务--内部转移--输入姓名,证件号码,页面反显转出单位信息--添加--全部提交--根据页面提示上传影像--提交
注意事项:
1、转出单位封存后,才能转移。
2、此项业务由转入单位办理。
3、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