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追缴公积金?广州公司不足额缴纳公积金,个人如何追缴?谁负责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在广州,公司不足额缴纳公积金,个人如何追缴,需要啥资料?
【投诉】首先,在职期间单位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建议持以下资料,实名向追缴单位注册所在地的执法业务经办网点投诉:
(一)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二)能够确定证明劳动关系且无争议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劳动合同;2.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3.劳动手册;4.个人就业登记信息;(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查询打印。)5.具有认定的劳动关系起止时间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裁决书及送达证明、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等);(执法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并要求补充相关证据)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效证明材料,包括:1.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需包含个人信息,报税单位名称,申报收入额,税款所属时期等信息,可自行登录国税务总局网站打印);2.银行工资流水(银行柜台打印或上网打印,流水中对应的交易金额应有“工资”字样、资金往来双方名称);3.单位盖章的工资发放凭证(工资单、工资表);4.社保缴费明细单(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或自助终端服务系统查询打印);5.具有认定在职期间每月劳动报酬内容的法律文书(调解书、裁决书及送达证明、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上述材料均需视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四)工商登记信息,登录“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布系统”查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