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温州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
离职后,温州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
答:在离职办理账户封存满六个月后,在浙里办APP上,可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为由,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职工离职后多久可以办理提取业务?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的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浙里办办理公积金提取流程
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模块或者在搜索框填写“住房公积金”进入公积金页面,点击“添加账号”即可添加个人名下公积金账户,点击“公积金提取”根据页面提示办理您的提取业务。
【温州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如何办理个人公积金缴存登记?】
01、申请条件
(一)户籍在本市区域内或在本市区域内缴纳社保(非单位在保员工);
(二)年满18周岁且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三)相对稳定经济收入;
(四)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02、月缴存额
城镇个体工商业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个人自愿缴存职工,应按不低于4962元(统计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8270元(统计月平均工资标准)的范围自主确定缴存基数,并按24%的缴存比例全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
其中,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个人自愿缴存职工,应按8270元作为缴存基数标准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03、办理渠道
符合申请条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跟本人银行卡到公积金分支机构办事大厅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