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取出来还能存进去吗?
住房公积金如果提取出来了,那之后就无法再将提取出来的款项再存进去,因为:
1、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有条件的,主要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房户付房租;还房贷;外地务工人员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享低保或因重疾致贫;离/退休;死亡。而在提取出来后,自然得用于指定用途。
2、住房公积金不是银行存款,个人无法单独缴存,一般都需要同所在单位一起缴存才行,会直接从月工资里进行扣缴,不存在个人随意存钱进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情况。
3、大家需要注意,如果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了销户提取,那之后若想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届时就还需要重新开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才可以。
二、如何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