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造、翻新、大修贷款公积金条件

2022-05-1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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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建造、翻新、大修贷款公积金条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当前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且账户余额不为0。

  4、必须为抵押贷款房产的产权人(夫妻除外,但主借款人须为产权人)。

  5、以家庭为单位,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申请,且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高为两次。

  6、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非居住用房、车位、商业性质的房产及别墅(包括独栋屋及联排独栋屋)不接受贷款申请。现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楼龄超过30年的不接受贷款申请,混合结构的房产楼龄超过20年的不接受贷款申请。

  【中山毕业生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在我市无房产且在我市工作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状态为正常);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可享受本提取法规。

  新就业毕业生租房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

  答:首次申请可提取额为前三个月缴存额。申请当月起24个月内均可每30日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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