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购买房改房提取材料
(一)购买房改房未交房款的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宁波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可提取金额:公有住房出售审批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余额,并以购房款为限,整取。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二)购买房改房已交房款的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可提取金额: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开具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购房款为限,整取。
(三)、购买房改房已做房产证的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契证(或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可提取的金额:房产证载明的购置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购房款为限,整取。
温馨提示:在提取房屋所有权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时,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总金额不超过已付款金额。提取时,另需提供被提取人工作单位开具的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非同一户口的提供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房屋所有权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