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购拆迁安置房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专用章)(一式一份);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5.已进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在提取时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凭证》原件;
6.拆迁协议原件;
7.超出协议法规付款时间一年以上的需房开公司出具欠款证明(三个月内有效),拆迁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的,由拆迁单位提供相关证明。
注:1.以上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在购房行为发生的(以购房合同、产权证等相关资料为准)18个月内办理。
2.以上情况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3.职工购买贵阳市区域内或本人(或配偶)户籍地的自住住房时,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三、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单位房改房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专用章)(一式一份);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5.已进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在提取时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凭证》原件。
6.集资建房批复或售房批复复印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7.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
8.购房收据原件。
注:1.以上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在购房行为发生的(以购房合同、产权证等相关资料为准)18个月内办理。
2.以上情况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3.职工购买贵阳市区域内或本人(或配偶)户籍地的自住住房时,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