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单位自管公房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专用章)(一式一份);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5.已进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在提取时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凭证》原件。
6.《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原件;
注:符合条件的每隔12个月办理一次。
十二、享受城市低保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专用章)(一式一份);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5.已进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在提取时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凭证》原件。
6.贵阳市城市居民低保金领取证原件。
注:符合条件的每隔12个月办理一次。
十三、职工离、退休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专用章,公积金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的职工个人办理销户提取时,申请表不需原单位盖章)(一式一份);
3.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4.已进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在提取时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凭证》原件。
5.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
十四、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专用章,公积金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的职工个人办理销户提取时,申请表不需原单位盖章)(一式一份);
3.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4.已进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在提取时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凭证》原件。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封存原因为离职封存的,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
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方可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