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省直公积金如何转市公积金?办理条件是什么?

2021-03-1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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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直公积金转市公积金怎么办理?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需要同时满足省直公积金转出条件和西安市公积金转入条件,

  陕西省直公积金转出办理条件

  职工因工作变动、单位解散等原因,需将在省中心的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账户所在地公积金中心,且转入地公积金中心未接入住建部异地转移接续系统的。

  一、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外部转出申请表》1份;

  (3)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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