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工伤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2021-03-2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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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二、工伤期间的社保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仍需为伤残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程度不同,缴纳项目会有区别,具体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用人单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的,按照伤残职工工作的实际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发给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为标准为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当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

  3、七至十级职工,因为能够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当然应按照员工工作工资为标准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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